中国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最高可判死刑。
大家知道加拿大毒贩谢伦伯格在中国走私毒品的数量是多少吗?
222.035千克!
注意单位是千克,不是克。
走私如此巨量毒品,别说枪毙一次,就是把这个加拿大毒贩打成筛子都不为过。
8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就在大家拍手叫好的同时,加拿大外长跳了出来,宣称死刑残酷不人道,坚决反对死刑,强烈谴责中国的判决,还要求中国对毒贩谢伦伯格宽大处理。
接着,包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荷兰在内的25个国家跳出来替加拿大毒贩“喊冤”,美国务卿布林肯以发号施令的口吻称,“中国必须立即无条件放人。”
然而,有用吗?看看这些人的下场就知道答案了。
2006年,一个名叫赤野光信的日本人在中国走私毒品被捕,后经审理依法判处死刑。
期间日本政府通过驻华大使馆表示“关切”,2010年4月毒贩赤野光信被执行死刑,日本首相只能表示“遗憾”。
2007年,一个名叫阿克毛的英国人随身携带4公斤海洛因从新疆入境时被查获,后经审理依法判处死刑。
傲慢的英国试图通过各种途径向中国施压,时任英国首相布朗甚至亲自出面多次向中方致信,要求对毒贩阿克毛宽大处理。
但是,涉及毒品,在中国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2009年,在英国的一片谴责声中,毒贩阿克毛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