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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大考中,多地问责近百名党员领导干部

除了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有的市县乡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组织中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也受到问责。如南京、广州和扬州的5位副市长,3位区委书记,多个区长或副区长等都受到问责。

问责条例规定了对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四种。

从问责方式看,不少干部被采取通报、诫勉及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方式,个别党员干部被追究纪律责任。负责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运营的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勇等5名高管被立案审查调查。

梳理各地通报,党员干部受到追责问责的问题集中在履职不力问题和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两大类。

其中,被问责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问题都出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力,联防联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蔓延。还有一部分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不投入、不深入,作风漂浮、消极应付。

此外,个别党员干部由于不及时、不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而受到问责。如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副镇长焦建铭,由于不按规定上报重点人员信息,失职失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也有个别干部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而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