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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案牵出腐败窝案:76人被处分 引发党员干部深刻反思

2018年3月20日,来宾市纪委监委对周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2003年至2018年,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正处级干部期间,先后收受财物共计1810.6万元,另有939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调查初期,工作人员并未在周方的银行存款账面上发现异常。原来,周方将收受的绝大部分财物分别以现金、银行卡等保管在5人处,其中有3人为医疗器械商。审查调查发现,周方收受近20名医疗行业商人财物,主要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药品、医疗耗材、检验试剂及医疗器械等采购过程中。2019年5月20日,周方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

10%回扣成“行规”,暗中通报、明招暗定,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医疗器械商晏某是为周方保管涉案财物的商人之一。从送烟送酒送钱,到为周方儿子处处打点,晏某费尽心思投其所好、长期经营,深得周方的信任。

2005年至2011年,周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晏某所在的医疗器械公司销售耗材、小型设备提供帮助,晏某按照结算款10%-20%的比例多次送给周方共计180万元。“这种政商关系肯定不是良性的,但大家都这么做,潜规则就是这样。”晏某说。

几乎在同一时期,医疗器械商李某、龙某、伍某等人都按成交价的10%,分别送给周方134万元、188万元、363万元。

“2011年初,来宾市开展新一轮药品医疗器械招投标,一个标的要选取10个供应商投标。当时就有人写了举报信,指出回扣是按10%给,按15%给的也有,只有内部人懂,相互之间应该是通气的。”吴任光说。

这些巨额回扣是如何完成交易的?这样的潜规则背后又藏着怎样的黑色利益链?

2011年前后,因担心被查,周方将晏某送给他的180万元暂交给晏某保管。但后来晏某将这些钱用于购买股票、偿还货款,无法退还周方,两人关系由此破裂。

接替晏某担任周方“私人管家”的商人是他的老乡——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欧阳某某。周方每次回乡,几乎都由欧阳某某出资接待。2013年,为掩人耳目,周方向欧阳某某提出,以后送钱不使用现金,换用纸条计数方式让欧阳某某代为保管。

2008年至2016年,周方多次提前向欧阳某某透露来宾市人民医院要采购的医疗设备参数、品牌、价格等内幕信息,帮助其获得销售血泵、光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的业务。作为提供关键内幕信息的回报,欧阳某某先后送给周方好处费共计157.3万元。

“医院科室会先提出设备的采购计划,经过内部程序讨论决定后,最后还要设备科和相关科室提出一个方案,说明想要哪个品牌。”正如周方所说,尽管来宾市人民医院在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方面存在相关规章制度,却形同虚设。每次招标前,周方都会向关系密切的商人暗中“通报”设备参数、预算价格等信息,并要求相关科室按照这些商人代理厂家的设备参数“量身定做”采购标准,隐形决定中标供货商,再从中收取巨额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