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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修订草案:学校必须设体育课,体育老师不用“生病”了

长期以来,教育领域普遍存在对现有考试升学评价体制的片面乃至异化解读,作为“副科”的体育,一直处于尴尬境地。在网上,“体育老师普遍身体不好”已成为名梗。

近年来,“不占用体育课时”、“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类似要求已在政府部门的多份相关文件通知中有所提及。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意见对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要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每天出早操等。该意见也明确提出“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2021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要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通过修法,让法律为体育这堂必修课撑腰,将终结体育课被消失、被占的局面。不开体育课、占用体育课,未来将可能成为违法行为。不仅“体育老师的春天来了”,更健康强壮的学生、更活泼有朝气的校园、更完善成熟的教育评价体系,也逐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