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黄丽珍向正在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交《关于加快研究和出台鼓励三胎生育的计划生育政策下职场女性合法权益保护的建议》,提出将已婚未育女性的公平就业问题纳入政府考量,对生育三孩的女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补贴。
“三孩政策实施以来,各地陆续出台鼓励措施,如延长产假、护理假,增设育儿假等,给父母更多的时间照顾子女,但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企业用工成本上涨。”1月18日,黄丽珍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虽然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在招用、录用员工中不能有性别歧视,但企业仍不可避免地对招录育龄期女职工,特别是未婚和已婚未育女性有顾虑。她建议对生育三孩的女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补贴,如单位的生育女性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减免生育保险金。其次,针对越来越多的女性为平衡家庭与职业发展由全职就业转为灵活就业(工作时间、方式、职业灵活等)的现象,应研究相应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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