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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看病换医院不需重复检查 你了解么?

很多患者都有这样的经历,在一家医院进行了检查,当到另外的医院看病时,所有的检查又得“从头再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这意味着一段时间有效的项目不需重复检查,病情变化较快的相关项目才需重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