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7日,又有6名原告将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以受核泄漏影响而患上甲状腺癌为由,要求东电赔偿共计6.1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421万元)经济损失。
原告律师团日前在东京的记者会上说,这是福岛居民首次以甲状腺癌发病为由起诉东电要求赔偿。
6名原告年龄在17至27岁之间,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时他们均居住在福岛县。
事故发生后,他们被诊断为甲状腺癌。
其中2人手术切除甲状腺一侧,4人因癌症复发已切除全部甲状腺。
有人因复发接受多次手术,有人癌症已转移到肺部。
核泄漏事故后,一项对福岛县民的健康调查结果显示,18岁以下38万人中,至少260人被诊断为甲状腺癌或疑似甲状腺癌。
日本政府曾声称“核泄漏事故不会损害健康”。
律师团指出,出于对日本官方表态的忌惮,原告担心自己主张“因核泄漏事故患癌”而受到抨击,这10年来一直在压抑中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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