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号人”还告诉法官,罗伯茨-史密斯当时说:“在上一个任务中,15号人(另一名战友)对我说,不要杀掉任何人,于是我拿出我的9毫米手枪,照着他(阿富汗少年)的头部开了一枪,打爆了他的脑袋,这是我见过的最美妙的事情。”
澳媒称,“16号人”表示,他从未向军方报告过他所声称的这段罗伯茨-史密斯的发言,是因为“澳大利亚军队内部对这些事情的发生有一种‘默许准则’”。
“我对遭到报复感到恐惧——那会终结我的军队职业生涯”“(如果说出这件事)我就会遭到排斥”。
这名证人还称,“我还认为,对一个如此有影响力的人提出这样的指控,我会处于危险之中,为了我个人的安全,所以我想我最好保持沉默,继续生活。”
澳媒指出,法庭上,这名证人还看到了这名阿富汗少年尸体的照片,照片显示他手持着类似AK47的武器。
但证人表示,在拦停阿富汗人乘坐的车时,这名少年没有携带任何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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