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只要开设账户流程、使用账户过程等符合美国的法律,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开户,无论是自行还是通过任何中介,这都无可厚非。
但问题就出在这里,
在开户账户时或在使用账户时,没遵守美国法律导致违法被没收。
没收理由:
具体地,据美国法院起诉书称,
扣押&没收这批中国人的美国银行(BofA)账户内资金的理由有两个:
一、利用美国银行账户,行使了非法行为
首先,中国有外汇管制,
为了规避管制,中国开户申请人可能会通过两种方式:
1、通过在中国内地,尤其是香港做货币兑换(currency exchange),然后将资金转移到美国的银行账户中。
2、通过IVTS(被称为“飞钱”)转移资金规避外汇管制,而在“飞钱”时通常需要用到美国银行账户,且在交易发生时没有任何货币或资金转移的正式记录,因此“飞钱”通常用于犯罪目的。
这两种方式都涉及利用美国银行账户从事了非法行为,即“账户内的资金来自可追溯的违法活动,构成18 US Code§1343电汇欺诈,或1344银行欺诈”,
根据18 U.S.C§981(a)(1)(c)这些账户内的资金应被没收(forfei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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