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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应地铁站命名华为 你觉得合适么?

8月24日下午,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名规划处给出答复。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深圳轨道交通三期规划报国家批准时,其工程站名为“华为站”,按照地名管理相关国家、省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用企业名称命名轨道站点名称。深圳市颁布的地方法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深规土[2018]997号)从严规定了一般不得以企业名命名轨道站名。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考虑到华为公司片区占地1平方多公里,在坂田建成多年,已演化成为具有地名意义的区片名称,类似于华侨城、南油等,所以保留了该命名。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到,“华为站”这一名称并不是最近才新增的,早在2016年发布的《深圳市轨道三期及三期调整相关线路站名规划》方案中,华为站名就进行了公示。

2017年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也进行了公示。“我局按照轨道站名命名程序,相关站名规划经专家论证、征求部门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后,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后,我局立即印发了(深规土[2017]295号),向社会公布。”

目前,国家层面并没有针对轨道交通站点命名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法规,各地规定不一。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轨道交通线路专名应简洁、明了、易记,方便出行和运营管理,优先使用老地名命名。

《南宁市公共交通停靠站点命名规则》提到,公共交通停靠站点的命名一般以标准地名、道路名称、旅游景点、标志性建筑物或者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公共设施名称命名,未提及是否可以用企业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