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湖检察”微信公号11月16日消息,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击打大巴司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陈某某在乘坐前往南昌西站的大巴车上,因未听见报站错过下车,与司机发生争执。在要求中途下车被拒绝后,陈某某辱骂司机,并在大巴车行驶至圭峰大道省政府高架处时,用手击打司机头部,司机紧急制动致使后车追尾。
据了解,陈某某系法学研究生毕业,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照。该案发生后,他的律师执照已注销。
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延伸阅读】:
误以为出租车在绕路,乘客车上拍打司机,下车要跑被拦下
众所周知,在搭乘出租车时,只要乘客没有要求规定的路线,司机是能自主选择路线的,只要实际路程偏离得不多,那都不能算是绕路,不过司机是长期在路上跑着,知道有多条路线可以到达目的地,而乘客却是不怎么熟悉路,只要司机没按他想的走,可能就会认为是司机在绕路。
2024-04-30 09:36:49
2024-04-30 09:18:38
2024-04-29 09:21:04
2024-04-29 09:30:13
2024-04-28 09:36:18
2024-04-28 09:30:59
2024-04-26 09:44:40
2024-04-26 09:31:29
2024-04-25 09:56:50
2024-04-25 09:53:31
2024-04-24 11:07:23
2024-04-24 1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