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 1
消费者购买了商品/服务,商家不给开发票,符合规定吗?
不符合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的特殊情况指农产品收购等情形)消费者要主动索取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情况 2
商家、个人等虚开发票,符合规定吗?
不符合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情况 3如果商家拒绝给我开发票,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请直接通过法定维权渠道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方法一:拨打12366投诉举报
方法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024-04-30 09:36:49
2024-04-30 09:18:38
2024-04-29 09:21:04
2024-04-29 09:30:13
2024-04-28 09:36:18
2024-04-28 09:30:59
2024-04-26 09:44:40
2024-04-26 09: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