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绍其他疫苗的开发进展情况时,王军志表示,疫苗在上市前必须完成两个工作,一个是三期临床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是不是符合规定,二是完成商业化规模的生产工艺验证,建立可靠的质量标准进行控制。“一旦拿到足够数据,证明达到符合方案设计的效力,具有可接受安全性的数据这个基础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向国家药监局提出上市申请,国家药监局会在第一时间来组织完成审评,以最快速度保障安全、有效的疫苗上市。”王军志说。
此外,对于“疫苗在应对新冠病毒变异方面效果如何?”的疑问,王军志表示,目前收集到的新冠变异病毒,均未对我国符合条件上市的疫苗有影响。“几家疫苗生产企业都针对目前收集到的病毒变异株进行了评估,没发现疫苗免疫效力明显下降。但这个问题需要长期重视,随着疫苗变异产生突变,仍存在疫苗失效的风险。对此,我们第一要实时监测,第二加强疫苗平台的建设,要积极研究新一代疫苗,在最短时间研发出来针对变异病毒的疫苗。”王军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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