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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 看看有哪些变化?

  据悉,《暂行规定》的修订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其一是将原来6个月的指标有效期延长至1年;与此同时,《暂行规定》增加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的情形,对于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的申请。据介绍,这一条主要是针对极少数长期不按法律规定接受机动车检验的车辆,只要是正常参加年检的车辆都不受影响。

  市交通委表示,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建议,本次修订延长了指标有效期,一方面给予市民更充裕的时间合理安排购车计划,也有助于进一步放缓机动车的增速。

  具体来说,有效期延长不仅针对新增的配置指标,对于车辆转出或报废后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期限以及获得更新指标以后购车上牌的时间期限也都相应延长。即,市民摇号获得普通指标或者轮候获得新能源指标以后,有一年的时间进行选择;更新车辆的市民,从淘汰前一辆车到买新车有两年的时间进行选择。新的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前已经持有的、尚在有效期之内的指标将自动延期。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8年1月15日0时进行数据更新,所有还没使用的有效指标都会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6个月。指标所有人原则上应当持新的指标确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登录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bjhjyd。gov。cn进入用户中心即可打印)。因各种原因未能打印的,持原有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办事窗口也能予以确认。此外,新的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前6个月已经办理了旧车注销登记还未申请更新指标的,申请时限也会自动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