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该存款的“消失”事件究竟谁之过?其中存在几大争议点:
一是储户吴女士是否由本人质押了大额存单?
吴女士坚称,在存单存续期间,她未与任何个人或单位办理过任何担保、质押等手续,也未办理任何公证委托他人代办出质事宜。其余反映情况的储户也坚称并不知晓存单质押一事。
对此,询问了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和昆明分行的工作人员,昆明分行办公室向表示,吴女士在武成支行购买的个人大额存单于2016年5月“为云南路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汇票到期后,云南路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未按承兑协议约定向我行支付汇票款项,我行按照质押合同规定,将质押存单用于兑付上述承兑汇票。”
上述昆明分行人士同时表示,“我行向云南路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了解得知,该公司表示与吴女士有质押关系,并承诺将尽快筹款归还吴女士。”而中信银行总行也向表示,他们银行确认与吴女士存在质押合同。另外,哈尔滨分行则回复称正在调查,截至发稿,其尚未反馈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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