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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盗伐3棵树 4人盗伐3棵树

  3月12日上午,泰兴市张桥镇汤庄村,被告王某某等4人在公安、法院等部门的监督下,每人补种了10棵意杨树。原来,3月7日,王某某等四人因盗伐林木不仅被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法院判处罚金,每人被责令补种意杨树。据悉,这是泰州地区首例盗伐林木案的恢复环境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份,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相约到泰兴市张桥镇汤庄村,盗伐属于集体所有的意杨树3棵,后四名被告人将其中2棵予以出售,违法所得510元。经勘验,上述被砍伐林木立木蓄积合计4。6609立方米,达到刑事责任追诉标准。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最终判决,四被告中两人分别判处罚金1500元,另两人各判处罚金1000元。同时责令四被告每人各补栽10棵意杨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