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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贫困生为200元替考被抓

  为更好地了解案情,今年3月份,鲤城检察院王文龙检察长带队前往六名涉案大学生所在学校走访调查,通过与学校领导、院系书记等交流后得知,六名大学生都来自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切实困难,他们平时靠学校勤工助学金解决部分生活费用。此外,大多人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有的学生专业成绩排名第一。他们之所以替考,就是为了拿到200元报酬补贴生活费,缓解家中的经济困难。

  实地走访调查后,案件提交至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后,所有委员一致同意,六名学生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他们不起诉。该院随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后,学生们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学习生活也逐步回到正轨,小强顺利与国家某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目前正在该企业上班。

  国家考试当“枪手”将面临刑事处罚

  据吴检察官介绍,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只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对此做出调整,代考或被代的,判处管制或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其中,国家考试包括高考、自学考试、教育考试、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此外,还对考试作弊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很多高校学生还不清楚代替他人参加国家考试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将会面临刑事处罚的后果。检察官也因此提醒学生,千万别替别人考试,否则后果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