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被告人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04。5155万元;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5。43万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秀珠的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杨秀珠主动回国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头号女巨贪杨秀珠的逃亡路线
2003年4月20日,当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经新加坡出逃美国,开始了她12年的逃亡。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
2024-04-30 09:36:49
2024-04-30 09:18:38
2024-04-29 09:21:04
2024-04-29 09:30:13
2024-04-28 09:36:18
2024-04-28 09:30:59
2024-04-26 09:44:40
2024-04-26 09:31:29
2024-04-25 09:56:50
2024-04-25 09:53:31
2024-04-24 11:07:23
2024-04-24 1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