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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悬赏找车 找不到被查封车辆

  悬赏金90%来自保险公司

  那悬赏金由谁来出呢?据公告内容,悬赏举报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将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将悬赏金支付给三中院,由三中院向举报人发放。

  陈恒法官告诉北青报记者,这是三中院最近尝试的新模式,即执行悬赏保险机制。申请执行人将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合同的方式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法院会根据保单内容面向社会发布包含悬赏内容、金额和时限等的悬赏公告;举报人在保险期内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即由保险公司负责向举报人支付其应获得的悬赏金额。

  法官介绍,在机制中,申请执行人只需支付悬赏金额的10%作为保费,其余九成由保险公司补齐。法院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该机制,最终由申请人自愿选择是否运用。据介绍,此次悬赏“找车”系该机制第一次投入实际运用。“今年4月我们法院最先推出了这一机制,申请执行人了解到后觉得有益于执行尽快落实,于是主动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