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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取消84项证明 看看都有哪些?

  23项:个人承诺代替证明

  个人书面承诺将替代以往的开证明。此次将23项证明调整为“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链条式”办理形式,既明确界定了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通过个人承诺代替证明固化了申请人的责任。

  目前,一些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之初,便要求提交相关体育器材的质量检验证明;或者是民间艺人申请民间工艺大师认定时,要求提交居(村)委会开具的艺龄证明等。但此类证明最让申请人为难,有的根本没法开。又如,农转非人员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时,需要申请人持《转非劳动办身份确认表》,先后到村委会、乡(镇)政府、区人社局加盖三级的公章。今后,这类盖章环节全部取消,拟调整为上述“链条式”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26项:“群众跑”改“政府跑”

  拟取消项目中,还有26项是从原来的“群众跑”改为“政府跑”或者是“网上跑”。

  具体来说,调整为部门内部调查办理的共23项证明。如,京外建筑企业目前申请办理在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分包合同变更、施工队长信息登记、劳动合同延期、聘任解除等事项时,都需要企业先到本省市驻京建管处初审并盖章,再到市住建部门申请办理。今后,这类初审盖章环节全部取消,拟调整为市住建部门与相关驻京建管处直接对接、内部核实,不需企业往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