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二、三级医院药占比由去年同期的42。6%下降到34。5%。门急诊次均药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三级医院减少了8。4%,二级医院减少了9。6%,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6。9%;住院例均药费三级医院减少了18。1%,二级医院减少了15%,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了17%。
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通过取消以药补医机制,设立医事服务费和规范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了新的补偿机制,公益性得到加强。
监测表明,医事服务费可置换原来的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机构收入在总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结构得以优化,含金量提高。与去年同期相比,医疗机构可支配收入总体上趋势良好,新的补偿机制有效支持了医疗机构平稳运行,医疗机构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机制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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