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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出租房新政 对你的生活有何影响?

  4 租金保障

  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

  过去3年的时间,程序员王硕已经在沙河、回龙观、北苑租了四套房。原因很简单:房东总想涨房租,每次都还是两三千元的涨幅;如果租不起,就只能换房。

  钱的问题,一直是租房生活的一大痛点。根据租房新政,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押金方面,如果房东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租户。

  新政亮点

  政府发布租金“参考价”

  根据征求意见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记者获悉,住建部门未来将发布的这个租金“参考价”并不是强制要求房东和租户照此出租,而是起到参考作用。房东和租户可以根据这个价格水平,约定具体的租金情况。

  “结合之前的入学举措,未来新政对重点学区的租房市场租金影响不会很大。”杨现领分析,一方面落户和入学的限制条件很严格,边际增量可以忽略,另一方面,学区房价格取决于换房能力和资金条件,与租房需求没有太大关系。

  5 鼓励长租

  房东不得暴力驱逐租户

  租金、租期稳了,租赁生活才能真正稳定。在租期方面,新政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而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也强制要求不得低于3年。

  “目前的租赁周期通常不足一年。”杨现领分析,租赁周期短的原因中有租房人口流动性强等客观的市场原因,也有租客权益保护不够等政策原因。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租赁期限的规定,将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与租客签订长期租约获取政策支持,也将增加租赁人口的稳定性。

  此外,“恶房东”形象也被明禁:房东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租户,未经租户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

  如果房东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租户,并不得影响租户正常使用,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赁期届满,房东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租户;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如果原租户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