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很多高校其他收入金额也比较大,比如北京大学的其他收入为42。57亿元,占总收入的35。82%;中国政法大学的其他收入为 9000万元,占9。21%。校方给出的解释为,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 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施正文分析称,其他科目很大程度上属于预算不透明科目,如果其他项目金额过大,说明预算透明性不够。从预算透明公开方面看,资金要在具体的事项上才能透明。其他项目是检验预算透明度公开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不应该过高。
施正文建议,社会反映强烈的“三公”经费应该列出,预算要有回应性,社会关注什么,在预算中要有所反映,建议高校部门预算公开时,请独立审计机构出具公开的审计意见,审计数据是否准确,预算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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