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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面被狗吓心脏病 饭店真是很倒霉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在面条店用餐,因被狗惊吓突发心脏不适而住院治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理应得到赔偿。

  王某心脏病发作住院是因被狗惊吓所致,所以狗的饲养人需承担侵权责任;作为饭店的管理者,面条店未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由于双方均无法找到狗的饲养人,在直接致害人无法明确的情况下,王某只能请求面条店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一审酌定面条店对王某经济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