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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车位常被占据 该如何破解?

  1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外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联盟内成员单位上报)保有量已达213903个,拥有公共类充电桩数量最多的城市为北京,达到30363个。

  在李飞看来,对于拥有近16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北京而言,3万多个公共类充电桩的数量并不算少。

  但李飞的这个想法,却在现实中碰了壁。

  “我是在2016年买的这辆新能源汽车,充一次电也就跑一百公里。为了保险起见,基本上每天都要充一次电。因此,我出门到目的地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充电桩。但有很多次,我要找的充电位置,都被燃油车占着,确实很无奈。”李飞说。

  北京市北四环四元桥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停车场,离李飞的单位很近,他经常会在上班时把车停到这里充电。记者在该停车场看到,这些充电桩车位的地面上写着“充电车位”字样,但仍有停车位被燃油车“霸占”。

  停车场的管理人员称:“停车场是缴费停车,至于停哪儿,我们也不好管,毕竟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说不让停。”

  现行法律中无明确禁止性规定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整体技术水平保持与国际同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

  专家认为,要想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充电难等痛点必须得到重视并加以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雷指出,燃油车占据新能源停车位的问题,已经成为多个城市在这方面的管理难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对此,王雷认为,新能源停车位及相应充电设施与道路通讯照明、道路指示、旅游指示、警示系统、公交站点、停车休息区域、加油加气等,可以一并理解为该条所规定的“道路配套设施”。

  “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及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安全、畅通、便捷的要求。他人非法占据新能源停车位,会妨碍新能源汽车的正常停车充电,负责充电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安全工作的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尽管理、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之责,要求非法占有人排除妨害。”王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