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首钢机电有限公司机械制造部成套设备分厂党总支书记,首钢机电有限公司一分厂党总支书记、厂长,首钢电梯厂副厂长,首钢机电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兼),市总工会工交工作部助理调研员、办公室副主任、国有企业工作部副部长、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大兴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2013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副书记。
2017年5月,王有国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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