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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乡政府自残身亡 因多次为儿子办上学贷款未果

  8月18日下午,右玉县网信办一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称,岳某在山西大同工作,事发前,他确实曾到乡政府办理贫困资格认定,因过程中有些波折,未能完成认定。事后,警方已经对此案展开侦查,调取了其死前录像,确认系自杀。

  下午,黄家窑村村支部书记张宝军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岳某家不是贫困户,事发前岳某和妻子常年在外打工,平时只有岳某的父母在村里居住。该村另外一名干部称,岳某有三个孩子,“此次考上大学的为二儿子,岳某为二儿子办理贫困生贷款没有办成就出事了”。该村干部还称,贫困生贷款的手续不归村里管,要去当地乡政府办理贫困证明后,再到教育部门申请。

  此外,右玉县学生助学贷款资助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岳某一家暂未向资助中心提交申请。他解释,当地助学贷款分两种,一种在高中期间预申请,由学校进行统计,通过后为其颁发国家助学金,自动通过贫困资格认定。另一种,必须经过当地乡镇政府认定贫困资格,要有县政府文件、乡镇长签字、乡镇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