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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涉贪受审 被指虚列米面油款项获利数百万

  图为庭审现场  据检方指控,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间,姜振国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指使史英茹虚列“安置房围墙工程款”、“西沙河治理工程款”、“道路修复工程款”、“卧虎山工程苗木款及人工费”等报销科目,使用假发票和虚假工资表,或通过虚列支付“食品款”和“米面油”款项的手段,分7次先后骗取公款共计332。794万元。

  昨天在法庭上,姜振国对指控全部否认。姜振国辩称,他任洪寺村党总支书记共10年,按照规定,村里报销必须有村书记签字,结算工程的整个流程是先有两委同意签字,然后村民代表签字,再找财务验票、复核,最后由财务找他签字。

  姜振国说,他虽然在报销凭证上签了字,但当初为何签字有些已经记不清了,“我对审核票据不太懂,审核没有那么仔细”,姜振国表示,洪寺村比较大,每年报销的票据有2万至5万笔,“我签字实际就是走一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