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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骨灰住店赔7万 民俗专家:宝鸡客人做得不妥

  律师:店主行为带有“胁迫”之嫌

  就此事,记者走访了山西英佳律师事务所的原冰律师。原冰律师讲:目前我国并无禁止或限制携带、运输骨灰的规定。但一般讲,非亲属对他人骨灰是有避讳的,按酒店业主讲,客人甚至准备在酒店房间临时设置灵堂则更是不妥。酒店认为客人携带骨灰入住会对酒店的正常经营和其他入住客人产生不适的心理担忧可以理解。酒店业主可以拒绝秦某携带其亲人骨灰入住的需求,但酒店业主采取限制秦某车辆离开的方式强行索要赔偿的行为方式不当,有“胁迫”之嫌。其最终索要7万元的赔偿款是否有依据,以及与给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或心理不安是否相当,有待商榷。是否“维权过度”、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则需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后依法认定。

  如果秦某认为酒店业主的行为有“胁迫”,秦某给予的赔偿款违背了其真实意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秦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受到胁迫为由要求撤销给予酒店业主的赔偿,并返还其支付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