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适应学生身份的特殊劳动关系规则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沈建峰告诉记者,实习以习得实践技能为目的,而不是以提供有偿性的依附性劳动为目的,所以实习时,实习生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真正的实习是作为一种教学活动,更多应当在教学活动这一总体定位下协调各方权利和义务。”
沈建峰表示,“总体来看,实习过程中协调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并不健全。实习中的权利义务往往主要以实习单位和中高等学校之间的协议,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之间的三方协议以及中高等学校制定的实习管理规定等为依据。在学生和实习单位发生纠纷以后,适用相关民事法律。”
此外,与以习得技能为目的的实习不同的是,还有一些名为实习,实为用工的情况存在。
“有些学校,特别是个别职业院校,以实习之名将学生派往所谓的实践单位长期从事简单劳动。”沈建峰告诉记者,2016年,教育部、财政部等5部委发布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进行规范。
2024-04-30 09:36:49
2024-04-30 09:18:38
2024-04-29 09:21:04
2024-04-29 09:30:13
2024-04-28 09:36:18
2024-04-28 09:30:59
2024-04-26 09:31:29
2024-04-26 09:44:40
2024-04-25 09:56:50
2024-04-25 09:53:31
2024-04-24 11:07:23
2024-04-24 11:09:22
2024-04-22 10:35:22
2024-04-22 1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