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到了9月12号去提车时,“店里告诉我,我的车提不了,车款被人挪用”。而他同样被签名了一份代付款证明,“上面写的是我为一个叫刘友存的人代付购车款22。8万元,还签了字按了手印”,但李先生既不认识此人,之前也没见过这份证明,“而且我交的款是20万”。
刘先生称,他之后多次找过该4S店,但“他们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已经报警,警方已经立案,让我等消息”。但直到现在,李先生也没有等来一个解决办法,目前他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新丰泰博奥公司。
↑李先生向新丰泰博奥的转账记录
经销商:我才是最大受害者
刘先生和李先生的说法均得到冯某证实,而冯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天眼查显示,冯某为西安聚泽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拥有该公司7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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