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要3000万
昨日上午,武汉天气有点冷。9时左右,江汉区香港路与三眼桥北路交叉路口开进来数台重型挖土机,扬起高高的机械手臂,拆除了香江新村某楼房1层的房屋(如图),建筑面积为287。51㎡。
这要从两年前政府的一张《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说起。
因武汉市地铁6号线三眼桥北路站项目建设的需要,2013年10月2日,江汉区政府发布江汉房征决字[2013]第5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同时公告的还有《补偿方案》。
吴某、李某共同拥有位于江汉区香江新村某楼房1层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87。51㎡,正好在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内。经多次商谈,吴某、李某仍对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提出要3000万元补偿。协商无果,二人向武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江汉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被驳回后,去年10月8日,吴某、李某向武汉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武汉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江汉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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