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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士尼虚报收入 谁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问:凭什么强制翻包,游客隐私权如何保障?

  13日上午,人民网记者在上海迪士尼实地探访发现,游客被强制翻包检查的现象依然存在。

  记者点击进入上海迪士尼官网上的“行前须知”,并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禁止携带食品的说明提示。官网首页最下方乐园须知中确实有相关禁带食物的提示。在手机购票时,在页面的最后才看到相关提醒。

  记者在距离安检约50米的售货亭背面,发现一块公示牌,绕过售货亭,能看到不能携带入园物品的具体规定。如果是迎面走来或者离开,很难注意到该公示牌。

  入园第一道关卡是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每个安检台都配备了1至3名工作人员,游客依次将包包和物品放在检查台上接受检查。入园前,记者的包内放有一个面包,一块巧克力,半瓶矿泉水,工作人员单独将面包捡出,要求吃掉再行入园。

  因随身携带了一大袋包括寿司、面包等食物,一家四口只能站在安检边上,狼吞虎咽吃掉尽可能多的食物。父亲一边吃一边叹息说,第一次来乐园,并不知道禁带食物的规定。刚在地铁口买的食物就这么扔掉,太浪费了。

  “你们凭什么翻我包,这侵犯我个人隐私权。”因携带了好几袋面包无法进入下一个安检环节,一名游客表示强烈不满。工作人员只是机械回复:这是我们的规定,请配合。另一名同行游客拍摄下该画面,被工作人员盯住并反复强调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要求游客打开拍摄画面,并删除相关内容。

  游客张先生告诉记者:“我认为是对亚洲人的歧视,因为在欧美是不翻包的。”

  危羿霖认为,经营者是没有权利去对游客做翻包检查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的规定,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邱宝昌认为,“上海迪士尼为了防止自带食物而对游客翻包检查的做法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搜?“如果怀疑消费者包里有其他东西,首先可以报警,让警察依职权来搜;第二,可以安检。安检是一种扫描,但不是搜查,不是把包打开。而上海迪斯尼是把游客的包打开,一件一件地看。”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三问:禁带食物是为园区卫生?园区出售的饮食就没气味?

  4月23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诉上海迪士尼案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在法庭上,被告辩称消费者可能会携带气味特殊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入园,并且随意丢弃垃圾。该条款是基于维护园内公共卫生安全而必须订立的条款。

  对此,邱宝昌认为,针对园区卫生,迪士尼可以多设置垃圾桶,对游客进行引导等等。不能因为游客增加了乐园的保洁负担,就把条件强加在游客身上。

  有网友指出,“迪士尼坚持这个做法,恐怕不是所谓的卫生担忧,而是谋求利益最大化。因为卫生担忧根本不值一驳,迪士尼自己也卖饮食,一样会产生垃圾”;“之所以不这么做,最好的解释是,在园内卖高价饮食挣钱更多。”

  记者入园后发现,基本每隔几米就有销售食品饮料的餐车及店铺,一瓶矿泉水标价10元,一瓶可乐20元,一支冰淇淋40元,爆米花35元一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