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地铁扶梯上攀岩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1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地铁公司了解到,此事发生于6月9日下午,地铁10号线团结湖站。男子攀爬扶梯中部区域的时长约为1分半钟,当攀爬至中间区域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当时就提醒他‘快下来’,但一连喊了几遍他也没有回应,也没有停止向上攀爬。”工作人员表示,当他们追至扶梯顶部时,发现涉事男子已经跑出地铁站区域。

  不过,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涉事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乘客不得攀爬、跨越护栏护网,违规进出闸机;不得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或有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违反该规定,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和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