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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清朝买官收据 古代人是怎么买官卖官的?

  唐玄宗天宝十四载( 公元755年)爆发了“安史之乱”,唐朝“卖官鬻爵”又由皇家出售。唐肃宗李亨即位后,起用李光弼、郭子仪为统帅,并求得回给的援军,合力对抗安史集团。但因“军用匾竭,常赋莫充”,于是乃于江淮、蜀汉地区诏权率贷及卖官爵,“以补时用”。《新唐书•食货志》中记载:“肃宗即位,遗御史郊叔清等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昔畜,十收其二,谓之卒贷。……明年,郑叔清与宰相裴冕建议,以天下用度不充,诸道得召人纳钱,给空名告身,授官勋邑号;度道士僧尼不可胜计;纳钱百千,赐明经出身,商贾助军者,给复。及两京平,又于关辅诸州,纳钱度道士僧尼万人。”

  清朝 买官卖官自由平等

  到了清朝,官职已成为一种商品。“卖官鬻爵”也有了新的名称“捐纳”。捐官(捐纳、捐班)即为清政府公开推行的用钱买官制度。清朝吴研人在《俏皮话》中说:“某大人以捐纳致通显。初捐佐杂,既而渐次捐升至道员,俄而得记名,俄而补缺,俄而升官,俄而捐花翎,俄而加头品顶戴,历任至封疆,无非借孔方之力为之。”可见清朝时期买官卖官更开放,清朝也成为历史上唯一把捐纳作为仕官途径的朝代。

  清时期规定,除八旗户下人、汉人家奴、优伶等不得捐官外,其他人只要有钱,不管是偷、抢还是合伙凑的银子,也不管是市井无赖还是地痞流氓,只要够数,便可一手交钱一手交官职,而且货真价实。嘉庆年间就出现了比较滑稽的买官事件,《清史稿》载:“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五月丁亥,刑部疏,审明知府王树勋即僧明心,蒙混捐保职官。得旨:枷号两个月,遣戍黑龙江。”和尚花钱买官当市长,这让嘉庆很恼火,遂将和尚发配到边疆。

  而卖官捐纳名目也繁多,赈捐、军火捐、海防捐、工捐、米捐、茶捐,等等。康熙征讨准噶尔费用不足,下诏鼓励富户捐纳,仅山西一省,捐县丞的有12000人。乾隆时,还出现过白米20石可捐一个县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