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则显示,张晴于2015年9月22日取得律师资格证,目前为专职律师。
据张晴个人微博认证信息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但记者在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和深圳两地官网上查找,在“合伙人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管理合伙人”等名录下,均未发现张晴的名字。
此外,律师的合伙人身份均会在律师协会的律师名录中提及,但张晴的个人介绍中并没有合伙人身份信息。这些信息显示,张晴可能并非其所自称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关于学历问题,记者致电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能确认的是张晴并非该校法学院学生,“但是否是网传的北京大学自考或函授学历,尚未证实”。
随着事件发酵愈演愈烈,终于引来了官方的介入:1月10日,广东省律协发函深圳市律协,以“在网络上发表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为由,要求其按照规定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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