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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副市长被处分仍不悔改 如今落马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8月,王宇就曾被点名通报,并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报道显示,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吉林等7省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

  而王宇正是这5名厅官之一,也是吉林2人之一。通报称,四平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棚户区改造任务中有8165套,占任务总数的87。2%,未按时限要求开工,却虚报完成任务量和整改情况。

  最终,王宇因在审核环节不作为、疏于职守、把关不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同明因履职缺位、工作不作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然而,刘同明却不思悔改、不知收手,不仅为亲属谋利,还大肆敛财,于2016年8月被双开。通报称,刘同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