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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调包茅台 涉案金额10余万元

  6月15日,专案组民警经过多日蹲守摸排,在该酒店及酒店宿舍内将另外5名涉嫌掉包茅台酒的嫌疑人抓获。6月26日,又将涉嫌售卖假“茅台酒”的上家邓某抓获,共缴获60余瓶假“茅台酒”。

  经过多日奋战,景田派出所将这一个长期在辖区酒店掉包真茅台酒的盗窃、销赃团伙打掉。目前,已依法将7名涉案嫌疑人刑事拘留,串并案件50余宗,涉案金额10余万元。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律师

  “掉包计”不影响盗窃性质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威表示: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当中涉及金额10余万元,已经符合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虽然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掉包计,即把真酒拿走的同时换上了一瓶假酒,但并不影响其拿走真酒的这个盗窃行为,不影响这个盗窃行为的性质。

  酒店服务员用假酒掉包和饭店直接出售假酒不同,饭店出售假酒涉及到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本案是酒店服务员用掉包计,相当于盗窃了消费者的财物,这也是在消费过程当中应该保持警惕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