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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意见超3万条 起征点标准不清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此次个税草案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确定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为5000元/月(6万元/年)。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对个税草案说明一文中介绍,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目前相关部门并没有公布5000元这一标准究竟是如何测算出来。“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不是拍脑袋得出来的,而是需要科学测算,根据近些年工资收入增长、物价上涨、基本生活费用标准等数据建立模型测算出来,但目前相关数据并未披露,体现前瞻性需要有数据支持。”施正文说。

  国家行政学院冯俏彬教授也对第一财经表示,由于基本减除费用测算依据没有公布,这让社会各界对5000元起征点高低判断上多是凭感觉来说。

  5000元/月标准如何确定也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个税草案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明春认为草案及说明提供的信息不够充分。免征额设定考虑了居民平均支出水平等因素,但实际上和收入水平、物价水平财政收支的健康状况都有关系,这些信息都没有,请问我们根据什么来判断这5000元是合理还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