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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雨伞刚进杭州一天就被清理 这是谁的锅?

  一天便被叫停

  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情况

  当大家还未有足够的时间对共享雨伞品头论足之际,共享雨伞却被杭州城管要求“下架”了,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6月22日下午,当杭州市下城区城管局天水执法中队网格序化员俞立平巡查到杭州武林广场E出口时,她发现了这批花花绿绿的伞。当她巡查到杭州剧院、延安路移动公司门口和体育场路部分区域时,又发现了这个情况,彩色的共享雨伞挂在马路护栏上尤其惹眼。随即她便向队里进行汇报。

  很快,下城区天水中队的城管队员对此事进行了介入,现场制止一名投放人员,并请来社区工作人员做旁证,对地铁口周边共享雨伞进行全部下架处理登记保存,还联系相关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停止公共区域投放。截至当天下午5点,共有800多把共享雨伞“下架”。

  据了解,和共享单车必须投放在画线的区域内类似,共享雨伞从目前来看,因为其具有“租赁”属性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同时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接下去,下城区城管局将对近期的雨伞投放进行高度关注,禁止相关企业将雨伞投放在公共区域。

  随后,记者也找到了城管的执法依据: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且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