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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扰民被罚 依法作出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包括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即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音响器材或者高音广播,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