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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认罪从宽 司法质效大幅提升

  不久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江某等157人特大合同诈骗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该院在细致审查案情之后,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149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签署具结书。由于大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表示认可,原计划安排45天的庭审只用14天就全部完成。

  据悉,从2016年11月正式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截至2017年12月,广州、深圳两级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18354件20465人,其中,提起公诉17280件19222人,占同期提起公诉数的49。61%。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3680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46%,已判决案件中共有99人上诉,上诉率仅为0。63%。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彭章波介绍说,广东的实践证明,作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的重要举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适用案件数量多、案件类型广泛、指控采纳率高、抗诉和上诉率低等特点,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可以有效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