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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施开四停四 哪些车辆不受“开四停四”限制?

  昨日,广州交警介绍,所谓的“开四停四”指的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理措施。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

  举例来说,在管控区域,一辆外地牌小车如果连续行驶4天后,仍然继续行驶,行驶一天就会被罚一次。也就是说,在行驶4天后,行驶的第5天、第6天……每个自然日都会被罚一次。

  据悉,“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配套电子警察执法系统已于7月1日开启,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8月1日开始处罚,依据有关规定,违者将被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