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各地认真遵照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昨日,潮州市纪委通报称,潮州市公路局领导班子在党的十 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潮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潮州市委、潮州市政府批准:给予市公路局党组书记、局长舒展留党察看两年、 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给予市公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健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给予市公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延安党内严重警 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市公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世福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潮州市潮安区公路局局长黄锐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市公路 局对宴请者、该局后勤人员陈维洽予以立案检查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鉴于市公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兰亭重伤住院,待其病情好转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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