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海关查扣洋垃圾 初估涉案案值逾6000万元

  网络配图

  2015年以来,晋江某贸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为他人进口废塑料等固体废物约1000吨,案值300余万;2016年10月以来,泉州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购买并利用他人批文,从美国采购废塑料膜进口并在境内销售380余吨,案值470万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由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企业作为原料利用”,“禁止转让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上述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已构成走私行为,厦门海关缉私部门已对上述3起案件立案查办。据悉,为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严密防范和打击“洋垃圾”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海关缉私部门自2017年2月24日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固废走私“蓝天”专项行动,坚决将“洋垃圾”拦截在国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