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春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2年9月至2016年9月,王春东任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自由主义严重,应参加的厅务会议和其他专题会议共109次,其中以各种借口缺席63次;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2013年1月,王春东在参加省管干部轮训班学习过程中,违反教育培训规定,5天的学习时间里有2天私自安排他人顶替上课;工作责任心不强,懒政怠政,2014年12月,对省林木种子(苗)总站呈批的《关于加强油茶种苗管理工作的通知》未及时签发,造成外省劣质种苗和未经论证种苗进入我省部分市县种植,给全省油茶种苗质量带来一定安全隐患。2017年3月,王春东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2017年6月,被免去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职务,任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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