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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窝点查出白豆芽 现场触目惊心

  实施近五年即大修,建立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我国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6月实施的,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实施近五年就迎来了首次修改。新法共10章154条, 与现行法律的10章104条相比,修改内容非常多。新法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 法。

  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近五年来,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然 而,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 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在向会议汇报食品安全法修改情况时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这次修改法律,正是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 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建立“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集思广益,敢于碰硬,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很多建议得到了采纳。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新法对8个方面的制度构建进行了修改:完善统一权威 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实行食品 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突出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完善;加强对高 毒、剧毒农药的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