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认为,郭某伙同他人冒充煤气灶厂家工作人员,在北京市多处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614元,郭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且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不过,郭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从轻情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公诉人建议对郭某量刑1年至1年6个月并处罚金。
郭某当庭认罪,于是法官宣布适用独任制的简易程序。而郭某对公诉人的指控没有任何异议。“这种诈骗手段,我是跟别人学的。给老人们更换的那些灶具,都是只用几百元钱买来的,”郭某称。
庭审很快结束。法官认为郭某是累犯,而这次诈骗次数多,达到5起,且诈骗对象都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从轻情节则是郭某如实供述认罪。因此,法官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理,当庭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4-04-30 09:36:49
2024-04-30 09:18:38
2024-04-29 09:21:04
2024-04-29 09:30:13
2024-04-28 09:36:18
2024-04-28 09:30:59
2024-04-26 09:31:29
2024-04-26 09:44:40
2024-04-25 09:56:50
2024-04-25 09:53:31
2024-04-24 11:07:23
2024-04-24 11:09:22
2024-04-22 10:35:22
2024-04-22 1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