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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盐流入广州市场 假盐的危害如何辨别?

  经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查获的假冒“粤盐”牌食用盐进行检验,其结论为不符合GB5461-2000《食用盐国家标准》碘含量的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应认定为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刘某生产不含碘的假冒食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