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郑女士在杭州警方的陪同下,也来到了发布会现场,讲诉了被骗的经过。
“2016年8月,我需要一笔周转的资金,期限是10天。经过中介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寄卖行的朱老板。借3万元,但是10天利息要8000元。我就想这8000元我也拿得出来的,只是周转一下,总比欠人情问别人借好,于是就答应了。”
朱老板让郑女士签合同,算上保证金、10天的利息、中介费等,总借款金额为5万元,但合同上的金额却是8万元。郑女士有些疑惑,朱老板说这是行规,郑女士便签了,实际到手仅3万元。然而,心大的郑女士还款还是晚了几天,按照合同每天20%的违约金、加上合同本金8万元,郑女士一下子就欠了朱老板十几万元。
“为了偿还违约金,我又先后向朱老板借了7万元、13万元,借款合同按照行规写了25万元。可实际我拿到手才12。5万元,同时还签署了一份长达20年的租房协议,房屋腾退协议和代为开锁委托书作为担保。”
可借来的钱只够还违约金和利息,并没有解决郑女士的困境。就这样,雪球不断滚动,到了最后,郑女士每期要还2万元的利息及到期偿还本金。
此时的郑女士已经无力偿还了。朱老板提出可以介绍新的借款人,为郑女士买断所有外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这样就可以平账了。在朱老板的忽悠下,郑女士又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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